明确重点监控范围,对违规减持处罚更为严厉
【《财经网》综合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5月9日分别发布减持规定的细则,以打击和防范违规减持存量股份行为。
上交所今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客户证券交易行为管理实施细则》指出,会员单位需将两类解除限售股份交易行为列入重点监控范围: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在一个月内通过竞价系统卖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接近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的,以及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卖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客户与其交易对手方存在明显关联关系的。
同时,被上交所列为限制交易账户,以及在最近一季度被该所列为监管关注账户的交易行为也将被重点监控。
深交所也于今日正式推出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限制交易实施细则》,将限制交易的时间从“不超过十五个交易日”改为“不超过三个月”,“情节特别严重的,本所可以决定延长限制交易的时间”。
另外,深交所还向会员单位发出《关于做好客户解除限售股份减持行为规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会员单位严密监控持有解除限售股份比例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1%的客户的交易行为,切实防范违规减持。同时,深交所还将截至昨日的深市全部806个持有1%以上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明细发给会员单位,要求各会员单位逐个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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