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电力冶金公司的资金来源和投资情况
1、电冶公司资金的来源情况说明
电力冶金公司设立于2003年,初始股权结构为鄂尔多斯市东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内蒙古鄂尔多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民公司”)持有55%股权,我公司持有30%股权,鄂尔多斯实业公司持有10%股权,其他少数股东持有5%股权。各投资方资金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陆续投入,30亿元资本金于2005年8月全部到位,且经过验证。2007年4月,世界500强企业三井物产经过大量长期详细的调研,肯定了电力冶金公司的发展规划及项目建设情况,并十分看好电力冶金公司的发展前景,用现金以1.35倍的溢价向电力冶金公司增资6亿元,并收购鄂尔多斯实业公司持有的10%股权,电冶公司资本金扩充到36亿元,并延续至今。在2003年至2005年东民公司对电力冶金公司的注资及增资阶段,上市公司与东民公司没有任何非经营性资金拆借及往来,因此不存在借用上市公司资金进行注资的问题。经过近5年建设,电力冶金公司已经形成煤炭采掘洗选、发电、铁合金冶炼、公共设施服务等产业。目前电力冶金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产品供不应求。
截至2007 年末,电冶公司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36亿元的注册资本金,2.1 亿元的资本溢价,项目长期借款19.9 亿元,共计58 亿元。(以上数据不包括利润积累、少数股东投入、流动负债、长期应付款和其他非流动负债)
2、电冶公司已投资情况说明
截止2007 年末,电冶公司项目总投资58.2 亿元,主要构成有:
1)长期股权投资4.9 亿元
a.对合营企业内蒙古鄂尔多斯埃肯材料有限公司0.6 亿元;
b.对联营企业鄂尔多斯双欣电力有限公司1.7 亿元;
c.对联营企业鄂尔多斯市同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0.4 亿元;
d.对联营企业内蒙古东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1.6 亿元;
e.对新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0.6 亿元。
2)已完工固定资产投资47.4 亿元(扣除已经计提的折旧3.8亿元后固定资产净值为43.6 亿元)
主要项目包括2*330MW 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工业硅、硅锰、硅铁、供水工程、煤矿等项目及工业园区内其他房屋建筑物(酒店及宿舍等)及车辆等。上述主要项目均已投入使用且为电冶公司带来效益。
3)在建工程6.1 亿元
a.白云乌素煤矿井巷工程等支出3533 万元;
b.恒邦煤矿井巷工程等支出2975 万元;
c.西盛煤焦化项目13979 万元;
d.35kv 变电站项目2167 万元;
e.电厂一期烟气脱硫工程11749 万元;
f.硅铁四期项目16874 万元;
g.EJM 锰合金二期工程1365 万元;
h.供水工程3040 万元;
i.其他5649 万元。
4)无形资产3 亿元,为土地使用权及采矿权。
5)取水工程支出0.6 亿元。
上述投资大部分都已形成实物,通过实地调研的方式非常容易得到查证。
3、我公司对电力冶金公司的投入
我公司对电冶公司进行了三次投入,分别如下:
截至2005 年,公司投入电力冶金公司资本金90000 万元,持有电力冶金股份30%;2006 年,公司出资93600 万元收购东民公司持有原电力冶金公司24%的股份,持有电力冶金股份达到54%(由于2007 年日本三井物产的增资,该股份比例稀释为45%);2007 年,公司出资81540 万元收购东民公司持有原电力冶金公司15%的股份,持有电力冶金股份达到60%。
目前电力冶金公司股权结构为我公司持有60%股权,三井物产持有25%股权,东民公司持有10.83%股权,其他少数股东持有4.17%股权。
我公司对电力冶金公司三次累计出资265140万元,收购股份60%,我公司从最初参股电力冶金公司,到后来相对控股电力冶金公司,再到现在绝对控股电力冶金公司。目前,该公司效益良好,已经成为我公司最重要的收益来源。
综上所述,我公司目前的存货占用属于合理占用,电力冶金公司的投资充足,资产真实,经营状况优异,本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中的所有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我公司95年B股上市以来持续保持盈利,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规范,一直聘请国际顶级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我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历年现金分红金额超过14亿元人民币,占历次总融资额的63.5%,根据万德咨询提供的信息,我公司现金分红总额排在沪深两市第73位,我公司以前的经营规模并不大,如此大额的现金分红足以反映我公司的经营效益和对投资者回报的重视。
网络博客作者夏草,在对羊绒行业缺乏基本了解、对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从来没有进行实际调查研究的前提下,仅依靠主观臆断和凭空猜测,不断对我公司进行无端猜疑和抨击,并假借利用我公司和所聘请审计师的声誉与地位,大肆宣扬,已经对我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公司声誉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其实,夏草对我公司提出质疑和猜测的存货和固定资产投资等,都是很容易通过实地调研进行查证的。并且,夏草在所谓的分析中所引用的数据是在没有仔细阅读过本公司财务信息,且对于会计知识,例如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而应进行的追溯调整等理论不清晰的情况下作出的。我公司认为,这种不做调查研究、不尊重事实依据、自以为是的言论,对上市公司、对公众投资者,都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在此,我公司发出声明:
1、欢迎包括夏草本人在内的证券市场监管机构、研究机构、投资者到我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和考察;
2、严正要求夏草立即停止对我公司毫无事实依据的主观臆断和言论攻击;
3、我公司保留对夏草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