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公司间疑似利益输送
黄伟本是一个资本高手,在收购上市公司股权过程中自然不会不玩转。
令名下上市公司承担项目开发前期风险,待收益期来临就通过稀释上市公司在项目中股权的方式,将利润大部分转移。这是他的习惯操作手法之一。
2002年12月,在上海新湖明珠城项目进入全面建设期之后,新湖创业将其持有的上海新湖20%股权分别转让给深圳东海潮与浙江科创。当时,这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同为成功系中的王孝安。
2003年9月,就在新湖明珠城即将展开正式预售的前夕,新湖创业再度将10%的上海新湖股权转让给杭州方豪实业。而这家公司与刚刚成立仅一个月的恒兴力控股的法人代表为同一人——高存班。
由此,新湖创业在上海新湖的持股比例经历了一番戏剧性的变化。从最高时的80%,到收益期临近时不断减持后的50%。
而在新湖中宝上,高溢价以及利益输送则遭质疑。
2006年,新湖集团以定向增发的形式将其旗下14家房地产子公司置入新湖中宝,但收购价较审计值溢价26.3亿元,溢价率高达116%。
此外,2004年5月,新湖中宝其将负债累累的安徽分公司转让给杭州花园商贸有限公司,获利3420万元;12月,它以3.82亿元收购新源控股所持有的花园商贸90%的股权,该交易溢价近2.89亿元。
在上述交易过程中,新源控股先溢价收购中宝股份的资产,使其获得投资收益免于亏损,随后中宝股份再高价收购花园商贸股权。新湖中宝由此避免了亏损,但上市公司巨额资金却悄悄流失了。
2005年年底,中宝股份高管层在上海举行的股权分置讨论会上坦陈,该交易协议已经解除,所有预付款将在2005年12月31日以前悉数退回。但记者至今也没有查阅到协议解除公告,只在2005年中报中看到仅为1.15亿元的退款项目。
看来,花少量的钱以净资产为基准受让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取得实际控制权后马上转型房地产,这样的新湖系游戏,黄伟还会玩下去。白猫股份之后下一个是谁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