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4月份CPI和PPI再呈双高,同比增幅分别达8.5%和8.1%。紧接着,央行宣布自5月20日起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达到16.5%的历史高位。可以看到,自2003年开始调控经济过热以来,法定准备金率共上调了17次,已经成为货币政策的常规手段;而在实践中,其优点和缺点也更加突出。
作为优点来讲,准备金率政策是央行完全拥有自主权的,调节起来很容易,而且对货币供应量作用迅速,并且能够影响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而作为缺点来看,主要是现有制度本身存在的不足,弱化了准备金率政策的货币紧缩功能。
我国的准备金制度与西方国家有所不同,法定准备金无法用于日常清算结算,因此,商业银行必须保持一定的超额准备金。在此背景下,提高法定准备金率的政策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例如,假设法定准备金率是16%,超额准备金率为2%,在极端情况下,提高0.5个百分点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商业银行可能选择超额存款准备金从2%降低到1.5%,不会改变金融机构在央行的存款准备金总比例,也就对银行信贷规模和流动性影响有限,所以我们常看到的、提高法定准备金率“冻结”资金,也只是理论上存在的。
另一方面,我国对准备金都支付利息,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为1.89%,超额准备金利率为0.99%。这样,提高法定准备金率实际上有利于吸存成本低的大银行,打击了许多中小银行。不仅降低了政策调控对商业银行的“切肤之痛”,而且不利于银行业务发展模式的转变。
另外,金融创新的发展和金融脱媒的加剧,使更多的资金游离于银行体系之外,这也使准备金率政策对流动性的作用不断降低。事实上,2007年以来频繁上调法定准备金率,既表明政策有效性在弱化,也说明市场对政策也已接近“麻木”状态。
那么,既然准备率政策作用有限,为什么还要经常使用呢?在更大程度上,央行还是要发挥其“符号”作用,表明从紧的货币政策姿态。本次上调法定准备金率,直接目的应是针对一季度外汇储备超预期增长,所带来的流动性压力。选择在CPI公布之时出台,只是为了表明央行反通胀的决心,以稳定通胀预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