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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市场宽进严管思路清晰

2008年03月24日 06:55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商文 马婧妤

  创业板市场“宽进严管”的思路在发审委和保荐制度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将在现有的发审委外,独立设置新的发行审核委员会,专门负责对拟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进行发行审核。

  某国内大型投行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单独设立发审委,将使得创业板市场的进出机制相比主板市场更为灵活,相关的审核周期可能也将大大缩短,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创业板市场中公司批量上市的要求。

  “相比拟登陆主板市场的企业来说,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的企业数量则要大得多。”上述人士表示,“如果仍沿用现有的发审委,将大大降低企业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效率,无法及时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而单设发审委将能够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

  除了在进出机制方面更加灵活外,还将针对创业板市场设置独立的发审委,业内人士表示,“这是一个信号,表明创业板市场在审核尺度和重点上都会与主板有所区别。”

  有关负责人表示,创业板市场与主板市场在首发上市的财务标准、企业稳定性、新商业模式的论证方面均有着很大的差异。如果沿用主板的审核方式审核创业板企业,通过率会非常低。

  上述负责人透露,新设立的创业板发审委将由35人组成,共分为5组,7人一组,而现行的主板发审委则由25人组成。

  除了人数规模的扩大,创业板发审委在专家结构上也将进行相应调整和优化。据了解,鉴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特性,创业板发审委成员中的行业专家比例将有所增大,以便于提供更为专业的审核意见。

  在保荐制度方面,创业板进一步强化了保荐人的相关责任,其尽职调查的内容也更为严格。相关负责人介绍,保荐机构在为拟上市公司进行保荐时,需对公司的成长性、创业性、潜在风险进行重点表述,并出具专项意见。

  除对尽职调查内容进行了新的要求外,保荐期限也由主板市场的两年延长至创业板的三年。征求意见稿规定,创业板上市保荐人在发行人上市后三个会计年度内履行持续督导责任。该负责人表示,由于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的门槛较低,规模较小,且经营稳定性差,实行更为严格的保荐制度合乎市场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市场的稳定发展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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