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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发A股开禁
2007年12月14日 06:57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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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闭幕,双方达成多项实质性成果
昨日,为期一天半的第三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在北京闭幕。对话期间,双方签署了《中美关于食品、饲料安全合作协议》、《中美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合作备忘录》等多项协议,并在金融服务业、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能源和环保、透明度、投资、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经济平衡增长等八个领域开展合作达成了三十一项共识。中方将首次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包括银行)发行人民币计价的股票和债券。
允许外企发行股票和债券
第三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达成了多项加强和深化双边经济关系的成果,包括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并在食品、药品、医疗等八个领域的促进出口安全达成谅解。
双方重点在金融服务业领域达成合作,中方表示同意在第四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前,中国证监会将就外资参股中国证券公司及其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影响进行认真评估,并在评估结果上就调整外资参股中国证券公司的股权比例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同时,中国银监会目前已就外资参与中国银行业进行科学性研究,研究过程将于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在政策评估结论的基础上,银监会将就外资持股比问题提出政策建议。依据相关规定,中方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公司包括银行发行人民币计价的股票,允许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发行人民币计价的公司债券,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法人银行发行人民币计价的金融债券。
中信证券分析师称,由于外资企业盈利能力强于国企,预计外企的上市将为A股市场补充新鲜血液,促使A股市场的投资品种更加多元化,并将增强国内外市场的联动性,在中国A股市场的发展上具有重大意义,或构成利好。
对于随之而来的扩容压力,申银万国证券分析师指,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待出台,且外资若发A股,公司的组织框架可能也需要调整,因此扩容压力应该是渐进的。
中原证券分析师张刚说,这被认为是对市场长期利好的举措,因为与中国做生意的外国公司通常具有良好的公司基本面。然而,他补充说,短期内的影响有限,因为监管机构不大可能急于批准外企的首次公开募股申请,而是会考虑大型国有企业或红筹股公司的申请。申银万国证券分析师钱启敏说,中国还需调整法律和监管框架以适应这一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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