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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联合研究报告建议五招监管股指期货业务
2008年03月05日 10:11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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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联合研究计划课题报告建议五招监管股指期货业务
- 本报记者 宋璇 发自上海
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一期上证联合研究计划系列课题——《股指期货带给证券公司的风险及外部监管》今日正式发布。该报告指出,股指期货给金融机构盈利模式、风险控制带来巨大影响。作为证券市场重要参与主体和股指期货风险主要载体的证券公司,业务模式和风险特征也将随之发生重大的变化。
报告表示,目前证券公司可以通过投机者、套利和套期保值者、介绍经纪商(IB)、股权投资4种方式从事股指期货业务。
而目前业内普遍对IB资格颇为热衷,自去年底起,各大券商就在争相申请IB业务资格。由于股指期货的高杠杆、T+0等特点,对于刚刚接触金融衍生品的国内证券市场而言,是一大挑战。目前,银河证券、国泰君安、齐鲁证券、招商证券这4家券商获得IB业务资格。
报告指出,针对证券公司的IB业务,目前存在三方面的风险。首先,是由于合同不完善引发的损失或纠纷,而导致的合同纠纷,是作为IB业务参与方证券公司所面临的一个主要风险。
其次,是由于证券公司在各个工作点的流程制度设计、信息网络系统等操作层面的风险。
最后,是现有模式下,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作为关联方,风险容易相互传导,使风险承担主体合二为一,不利于风险的“隔离”。
课题组在考察了境外股指期货市场运行状况后指出,证券和期货监管当局、相关行业的自律机构、交易所相互联合,共同构筑监管防线;金融期货市场的风险和现货市场相隔离;分层结算、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提高证券公司报告制度要求等成功经验值得国内市场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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