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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铭:对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提几点建议
2007年12月04日 06:53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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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铭
从中国石油到中国中铁,申购资金冻结规模越来越大,最终中签率越来越小,这映射出新股发行制度所存在的种种缺陷。
目前新股发行中最易引起非议的两个环节,一个是新股发行价格的确定,另一个是网上公开发行,也就是资金申购制度。2005年1月1日,新股发行的询价制度开始施行。根据询价制的规定,询价对象如果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交有效报价,将不得参与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这客观上造成询价对象往往会报出高价,进而整体上提高了新股的发行价格。否则,询价对象将无缘网下配售的“利益蛋糕”。由于网下发行是比例配售,只要能参与则意味着可以分享新股收益,特别是在大牛市的背景下更是如此。
网上公开发行之所以导致投资者的诟病,主要在于奉行的是“资金为王”的游戏规则。资金申购制度使中小投资者难得分食新股的一杯羹,因为他们本身就处于弱势地位。并且,此种弱势有继续扩大的趋势。而大资金、大机构却将更多的新股筹码收入囊中,一旦遭遇行情不好,大资金、大机构却可以凭借筹码集中优势、资金优势导致新股非理性高开,继而大举沽售手中的新股,而中小投资者无疑成为其中的埋单者,遭受着套牢之苦。况且,资金申购制度还造就了市场上的一批“专业打新族”,对二级市场造成了明显的“抽血效应”。
资金申购制度弊端多多,原先的市值配售政策又不可行,新股到底应该怎样发行,确实考验着监管层的智慧。
对于新股发行价格的确定以及如何网上发行新股,笔者有如下建议:
首先,在发行价格上,管理层不妨规定新股发行市盈率的上限,最好以不超过15倍为准(每股收益应按发行前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新股发行市盈率则按照每股收益测算)。这将大大降低询价机构询价时的盲目性与非理性,也将有利于降低新股的发行价格,避免询价机构随意报价的行为发生。
其次,降低向参与累计投标询价的询价对象配售股票的比例,以不超过发行总量的15%为宜,以使更多的新股进行网上公开发行,提高网上中签率。规定获网下配售的机构不得参与网上发行,杜绝询价对象“脚踏两只船”两头受益的现象发生。当网下发行配售比例高于网上中签率时,启动回拨机制,至少要让两者持平。此举有利于抑制询价机构的利益冲动,更多的新股收益将向中小散户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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