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骆智冕)在推动清洁能源开发的同时,我国也将进一步加快国产化进程。财政部昨日宣布,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而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同时进口部分风力发电机组将不再享受免税政策。市场人士认为,这对我国风机制造行业来说可谓是一项重大利好。
实行现征后退
根据财政部通知,以进口申报时间为准,自2008年1月1日起,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而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所退税款作为国家投资处理,转为国家资本金,主要用于企业新产品的研制生产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据了解,此次调整共涉及到风力发电机组中发电机、叶片、主轴轴承等53种零部件和原材料,自实施之日起,将可享受到1-3年不等的暂定退税。
通知还规定,自2008年5月1日起,对新批准的内、外资投资项目进口单机额定功率不大于2.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一律停止执行进口免税政策。而2008年5月1日以前批准的内、外资投资项目,分两种情况:其进口上述规格的风力发电机组在2008年11月1日前继续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在2008年11月1日以后对上述项目进口单机额定功率不大于2.5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一律停止执行进口免税政策。
缓解产业瓶颈
据统计,去年全球新增风电装机2007.3万千瓦,而我国新增296.17万千瓦,同比增长121%,增速达到世界第一。其中,国产设备的新增装机容量增长速度为60%—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