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线医生
不可能开这种证明
按朱女士的说法,保险公司的要求是:要想获得理赔,首先得医院开证明,证明病人活不过半年,否则保险公司就不能赔钱。这个“证明”医院能开吗?上周五,记者电话采访了为董先生治病的福建省立医院的魏医生,以下是记者与魏医生的电话实录。
记者:董先生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要求他出具半年内存活的证明,有这回的事儿吗?
魏医生:对。
记者:医院有没有可能开这样的证明呢?
魏医生:怎么可能呢?(患者)进来了我们这儿肯定要治疗啊,我们难道不治疗看他半年之后死掉?这是不可能的嘛,我觉得这是很没有道理的,有病肯定要治疗。
记者:你怎么看这个事情?
魏医生:什么叫存活半年呢?是治疗还是不治疗?这是非常模糊的概念,你说存活半年,我是治疗还是不治疗呢?有些病人,就像(董先生的)尿毒症,如果治疗可能活很长时间,但是如果不治疗,他半年之内就有可能(死亡)。
记者:你以前有没有碰到过这样的事情呢?
魏医生:这个我没有遇到过。
记者:你从医有多久了呢?
魏医生:20多年了。
采访完魏医生,随后记者又与成都本地医院的多位医生进行联系。
“医院不可以开这种证明,就算病人是癌症晚期也不能开”,成都某医院一位医生告诉记者,医院只能根据病人的病情,开出病危通知书。虽然每种重症都有一个平均存活率,但对个体而言能活多久,取决于各种因素,谁也无法预计。
另一家医院的蔡医生也表达了类似观点。
网友观点
保险公司玩的噱头 毫无实际用处
针对朱女士的遭遇,一些网友表示:所谓提前给付的条款,理赔过于苛刻,不过是保险公司玩的噱头,毫无实际用处。以下是某保险论坛里一位网友的观点:
(这个条款)实际上是没用的!但拿来蒙人还是有效果的!在实际案例中,根本就没有医院或医生够胆开出证明某个病人活不过半年。即使谁都知道该病人连半年都活不过,但医生也不会开这样的证明。若谁不相信就到医院问一问?
再说了,即使真的活不过半年了,那么半年前或半年身故后领取也没有太大的实质意义。而如果是能够治好的疾病,你就领不到那笔提前给付的保险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