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李军慧
汶川地震使得走出人们视线许久的房贷险再一次浮出水面,这个曾经几乎以强制形式出现的险种,在遭受诸多非议之后逐渐淡出消费者的视野。
地震袭击,灾区许多民宅遭到毁灭性的破坏。一方面,灾民想知道是否需要继续偿还银行的房屋按揭贷款;另一方面,如果在贷款购房时,投保了房贷险,是否能获得赔偿呢?关于房贷险的疑问重重。
房贷险地震不赔付
深信“买保险就是买保障”的孙先生有些犹豫了,汶川的地震使得孙知道好多情况下保险是不赔付的,尤其是他已经计划好购买的房贷险,地震也在免责之外。
“本来觉得这种保险很好,可现在知道地震造成的损失不予赔付,挺犹豫,不知道要不要买。而且购买后,如果提前还贷怎么办?也是一个麻烦的事情。”孙先生说。
房贷险的基本操作模式是:房产商将商品房销售给需要贷款的业主,业主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要求业主将所购的房屋进行抵押,并建议业主向保险公司购买房贷保险。弥补房屋损失、人身伤亡发生后,由于购房者无力还款,导致银行出现风险和损失。
简单说就是购买房贷险之后,如果房屋遭到毁损或者投保人的生命健康受到损害,保险公司将代替业主负责向银行偿还贷款。
某保险代理公司杨经理介绍说,根据我国保险业通行的《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条款》,由“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所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房屋参保后,由火灾、爆炸、暴风雨等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但由地震、战争、核子辐射或污染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不在行业保险范围内。假如一位贷款者因买房要向银行还房贷按揭60万元,而受地震灾害后,房屋倒了,但这60万元的按揭还是要该贷款人来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