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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乘客告飞行员 公安机关不予立案

2008年05月14日 09:32来源:北青网

  本报讯 今天早上,“3·31”东航返航事件乘客黄春明和陈卫国接到了云南省公安厅的《不予立案通知书》。

  4月23日,黄春明和陈卫国到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报案,认为东航飞行员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追究MU5716航班飞行员的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认为,飞行员的行为不构成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所以不予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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